2024年04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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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居民的一封信(三)

 

广大居民朋友们:

在广大居民朋友的支持下,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6年2月18日启动预签约工作,2016年3月3日,本项目居民预签约比例达到85%。

按照《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为保证预签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住自建房家庭困难补助奖励政策的内容和申请审批程序,提示广大居民朋友们注意:

1、申请自建房家庭困难补助奖励,须在暂停公告前,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有本市常住户口,长期居住在自建房内,本人和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其他正式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

2符合规定条件给予每户7万元的特殊困难补助,提前搬迁交房并配合工程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提前搬迁奖和10万元的工程配合奖。

3、按照申请、审核、公示、签约的程序进行。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困难家庭作为申请人,向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提出住自建房家庭补助奖励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1、房屋基本情况的说明2、户籍及身份证明3、现场实际居住情况及现场照片),填写《住自建房家庭申请审核表》。被征收人(公房承租人)及住自建房家庭进行承诺,承诺如有申请情况不实,将不予领取住自建房家庭补助奖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核: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对申请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由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对现场房屋实际情况进行核验;并对住自建房家庭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情况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系统查询。

以上情况经审核查证与申请事实不符的,不予认定。

公示:经审核无异议的,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对申请家庭的现场居住情况、住房情况等内容,通过公开的方式在现场公示7天。

居民可以就公示内容提出异议或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不再给予住自建房家庭补助奖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签约: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有关住自建房家庭补助奖励的协议。

本次征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征收补偿工作,确保“政策不变、服务不减、比例不降”。希望广大居民朋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尽早达到改善住房条件的目标。

 

                   

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6年3月9日